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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73号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欧亚经济联盟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是我国第九大出口目的地,2009年起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普惠制方案,联盟给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