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600250)7月7日晚间公告,2022年7月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苏0104民初10288号]。此前2022年6月2日,公司就与夫子庙文旅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子庙文旅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021年度秦淮风光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夫子庙文旅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之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承诺方夫子庙文旅应在《关于南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2022年5月29日前)一次性将现金补偿款项795.52万元全部汇入南纺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夫子庙文旅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项。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业绩补偿催收及沟通情况,启动了对夫子庙文旅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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