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足额支付对浙江富润(600070.SH)的业绩补偿款 江有归、付海鹏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http://www.texnet.com.cn/ 2022-04-20 08:25:36 来源:智通财经网

  4月19日,浙江证监局对江有归、付海鹏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2016年12月,浙江富润(600070.SH)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付二人及另外16名股东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2018年11月,江有归、付海鹏向浙江富润提供承诺函,自愿且不可撤销地承诺2019年、2020年泰一指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9亿元、2.07亿元,若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泰一指尚2019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7,538.36万元,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8,361.64万元。2020年11月,江有归、付海鹏与浙江富润就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签署补充约定,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4万元。江有归、付海鹏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另外,泰一指尚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为2,512.06万元,也未完成承诺业绩。江有归、付海鹏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上述行为构成了违反承诺。

文章关键词:  浙江富润 纺织个股 最新公告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纺织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纺织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yuln@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相关报道

© 纺织网 China TexTile 版权所有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