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000782)3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3558号)。
2022年1月26日,因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其他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55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355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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