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伊新华等14名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股东购买其持有的皖维皕盛100%股权并向皖维集团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中
介机构亦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1-032),本次交易有序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各自的内核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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