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9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的袜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企业ZhejiangLifuTextileCo.,Ltd.的倾销幅度为99.6%、中国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245.5%、中国香港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23.0%,但不建议对中国、中国香港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巴拉圭的袜子作出否定性初裁。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动物(狗)袜子。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6115项下的全部24个子项产品和6111项下的全部4个子项产品。
2020年8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应巴西纺织服装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巴拉圭、中国香港的袜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o-19-de-11-de-marco-de-2021-3080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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